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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:餐饮服务单位应配备“食品安全管理员”
14日从河北省食药监局获悉,本月起,《河北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办法》正式实施。《办法》要求,餐饮服务单位今后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,对未按规定配备餐饮安全管理员的餐饮服务单位,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不予发放或延续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。据介绍,餐饮安全管理员须经全省统一培训,考试考核合格,取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《河北省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安全管理培训合格证明》。餐饮安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检查餐饮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、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