技能竞赛
第五届全国烹饪技术比赛评委守则
1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评判原则。
2、按比赛要求参加评委培训,准确掌握评判标准,严格按标准打分,认真负责,一丝不苟。
3、遵守职业道德,不徇私请,不收财礼,秉公执评。
4、遵守裁判纪律,不作暗示,不影响他人,不擅离岗位,不擅自散布消息。
5、自觉接受指挥和监督。
6、为使评委公正评判,在评委分工上采取回避办法。
7、对评委的违纪行为,由比赛评判委员会现场亮黄牌,以示警告;严重者,停止其裁判工作。
8、对于向评委进行拉拢和贿赂的参赛单位和选手,一经发现,也要严肃处理,直至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。
9、受聘出任比赛的评委,要在评委资格证书上填写执裁记录,由总裁判长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2、按比赛要求参加评委培训,准确掌握评判标准,严格按标准打分,认真负责,一丝不苟。
3、遵守职业道德,不徇私请,不收财礼,秉公执评。
4、遵守裁判纪律,不作暗示,不影响他人,不擅离岗位,不擅自散布消息。
5、自觉接受指挥和监督。
6、为使评委公正评判,在评委分工上采取回避办法。
7、对评委的违纪行为,由比赛评判委员会现场亮黄牌,以示警告;严重者,停止其裁判工作。
8、对于向评委进行拉拢和贿赂的参赛单位和选手,一经发现,也要严肃处理,直至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。
9、受聘出任比赛的评委,要在评委资格证书上填写执裁记录,由总裁判长签字并加盖公章。